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企业函〔2019〕310号)要求,现就推荐我省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工信局推荐数量不超过2家。推荐的平台必须是省工信厅认定的三星级以上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优先推荐省五星级示范平台。
二、国家重点支持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专业资本集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开发区,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等(附件5),在同一设区市(开发区、合作区)内可以推荐1家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具备以上2项或2项以上条件的设区市内,只能推荐1家)。上述平台不计入市级推荐数量。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等(附件6),由所在地设区市工信局通知,直接向省工信厅申报。上述平台不计入市级推荐数量。
四、各地要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要求,择优做好推荐工作。对推荐平台申请报告要认真审核,在对其服务业绩进行测评的基础上,总结提炼示范性表述,提出推荐意见。
五、请各地、各有关申报单位于6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2019年度示范平台汇总表(附件2)、推荐表(附件3)、申请报告(附件4)等电子文档光盘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工信厅服务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陈继勇 都沂伦
电 话:025—69652793 025-69652751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1709室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2、推荐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
4、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5、符合条件的市、开发区、合作区
6、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14日
附:关于推荐申报201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