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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举办“双公示”和信用修复培训

发布时间:2019-08-14 未经本站允许禁止转载,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

7月31日,省信用办在南京组织开展全省各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培训班,邀请国家信息中心处长副曹佳做“双公示”工作及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培训。

曹佳介绍了“双公示”工作的背景、重要意义、工作原则等工作推进情况,培训了新旧版“双公示”数据标准对比及新版双公示标准的调整、“双公示”2.0系统的主要功能、校验标准和步骤,在“双公示”工作推进过程、数据归集方式、数据公示、“信用中国”网站“双公示”数据的共享与应用等方面做了详细解读,曹佳处长强调开展“双公示”工作,要以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基本出发点,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

曹佳还介绍了行政处罚信息协同修复工作流程、信用修复基本条件以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专栏,对于行政处罚信息协同修复,提出要明确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业务边界、严格把握行政处罚失信行为修复类型与条件;对于企业参与修复培训及申请报告,指出要注意四项要点:一是及时关注信用中国网站指定培训和出具报告服务机构名单变化,相关信用机构自退出名单之日后开展的培训或者出具的信用报告不予认可;二是信用部门和行政机关举办的培训仅对辖区内产生的行政处罚修复申请有效,信用服务机构举办的培训在全国范围内修复均可使用;三是信用修复申请相关基础材料中,法人授权书、信用承诺书等签署日期不得早于处罚决定日期;四是信用服务机构名单以及地方分支机构名单近期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对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