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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电压电气指令(LVD)

发布时间:2015-07-03 未经本站允许禁止转载,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

LVD的目标为确保低电压设备在使用时的安全性。低电压设备的定义为额定电压为交流电时50到1000伏特间,直流电时75到1500伏特间的电气设备。广义而言,低电压设备包含消费性产品及设计为在此电压范围内运作的设备。包含家用电器、手工具、照明设备、电线、电缆及管线,以及配线设备等。此指令包含此设备的所有安全规则,包括防护因机械原因造成的危险。 

LVD指定欧盟会员国必须采取适当的方法,确保在国内市场中销售的电气设备不致危害人民安全,也不会危及国内动物或财产。因此必须做到:

设备必须依照安全守则,以良好方式进行设计 

设备必须正确装设及维护 

设备必须依设计目的使用 

如果设备符合所有会员国认可的特定安全规定,亦即符合这些条款。在不影响其它形式证明下,可藉由参考规定良好设计方式的协同标准,证明其符合性。LVD制订的时间早于CE认证标志成立时间。CE认证标志即为近几年由欧盟草拟的这些新方案指令。指令93/68/EEC修改了LVD,以符合现今的需求。 

根据指令93/68/EEC,制造厂商或欧盟内的授权代表可拟定一份符合性宣告,在产品上附加CE标志,标示其符合LVD及相关规定。 

由产品上市时开始,制造厂商必须将技术文件保留10年,供相关单位进行检验之用。